我不理解你对这一条款的担忧。仅仅因为你有使用受版权保护作品的许可证,并不意味着你对该作品拥有所有权或独占使用权。
作品的版权持有人是该作品的所有者。GPL的整个基础依赖于版权原则和适用的版权法,版权原则和法律基于知识产权所有权的概念。
请注意,此类条款并不妨碍您对他人受版权保护的作品所做的任何修改提出所有权要求;相反,它规定您不能声称对修改后的作品作为一个整体拥有所有权。
我看这里没有任何问题。
EDIT
让我们举一个实际的例子,插件X是在GPL下发布的,Y获取它,修改作者、auhor uri、名称等,它在许可证中添加了X作者的版权声明。txt,对插件进行一些修改,在GPL下实现。
在这种情况下,X 是原创作品的所有者和版权持有人,以及Y 是衍生作品的版权持有人。请注意Y 尽管他拥有衍生作品的版权,但他只有自己修改的所有权。在这种情况下,X 仍然拥有原始作品,并保留原始作品和衍生作品中包含的原始作品的任何部分的版权和所有权。
因此Y 只能对自己的修改要求所有权,而不能对派生作品整体要求所有权,因为派生作品整体上包含了X.